干股与实股在股权激励中存在本质差异,干股通常代表对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而实股则拥有投票权和分红权等实际权益,分红规则通常由公司章程或合同界定,干股分红可能受到特定条款限制,股权激励背后的财富逻辑在于通过赋予特定个体公司股份,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并带来长期财富增值。
随着股权激励成为企业绑定核心人才的
“标配”,A 股市场近 20 年来已累计落地超 5600 份激励计划,覆盖超 2900 家上市公司,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超 72%。但
“老板承诺的 10% 干股”“需出资认购的实股”
等概念,仍让不少职场人和创业者困惑。究竟两者的核心区别是什么?干股分红的底层逻辑又该如何理解?本文结合头部企业实践与法律案例,为市场参与者拉直问号。
干股与实股的本质分野,不在于是否出资,而在于权利完整度与法律保障力度。《公司法》虽未明确 “干股” 定义,但实践中两者的差异通过股权登记、权利范围和责任承担形成清晰分界。
实股持有者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完整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是公司法律意义上的所有者之一。例如腾讯早期实股激励对象,不仅能分享公司增值红利,还可参与重大决策投票。
干股的权利则完全依赖内部协议约定,多数情况下仅包含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核心权利被明确排除。联想
1993 年推出的干股分红方案中,管理层和员工仅能获得 35%
的利润分配权,国有股东仍保有资本增值和重大决策主导权,这一安排成为国企股权激励的经典变通模式。仅当干股完成工商登记后,持有者才可能获得近似实股的权利,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占比极低。
实股获得必须履行法定出资义务,无论是货币出资、技术入股还是资产置换,均需完成验资与工商登记流程。某 AI 初创企业以专利作价授予核心工程师 15% 股权,因完成了知识产权评估与登记,该 “技术干股” 已转化为法律认可的实股。
干股的核心特征是无需实际出资,通常基于股权激励、资源绑定或业绩奖励等目的授予。华为推行的
“虚拟股权” 制度,本质上就是大规模干股激励 ——
员工无需出资认购,却能按约定比例分享利润,这一模式支撑华为实现了内部融资与人才绑定的双重目标。但未登记的干股仅属于
“合同约定的利益”,不具备对外公示的股东身份。
实股股东需在出资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风险,若出现出资不实情况,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未登记的干股持有者因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股东身份,通常无需承担此类风险。
典型案例显示,某科技公司技术骨干李某持有 15% 未登记干股并获得分红,但公司负债时,法院最终驳回了债权人要求其承担责任的诉求,认定其仅享有分红约定而非股东权利。但若干股完成工商登记,持有者将成为名义股东,需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干股分红的本质是 “约定收益权”,无统一法定规则,核心取决于激励协议条款设计。结合 A 股市场 610 份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践,主流模式可分为三类:
这是最普遍的模式,协议约定干股对应的虚拟股权比例,分红时从公司可分配利润中按比例提取。联想
1993 年的方案就明确,每年可分配利润中,中科院与计算所合计享有 65%,管理层和员工通过干股获得
35%,这一比例约定有效推动了新老管理层交替。需注意的是,该比例仅对应分红权,不代表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
干股分红与预设业绩目标绑定,是当前成长性企业的首选。科创板超
72% 的上市公司采用此类模式,约定 “营收增速达标”“用户量突破”
等条件,未达标则减少或取消分红。某互联网公司给运营团队的干股协议就明确,用户量突破 100 万按 8% 分红,未达标则按 4%
执行,形成强激励约束。
部分场景下,协议会约定固定分红金额,与公司实际利润脱钩。这类模式常见于资源引入型合作,如餐饮品牌为吸引选址达人,约定每年固定分红 10 万元,不受门店盈利波动影响。但法律实务中,若公司亏损严重导致无法兑现,持有者仅能追究违约责任而非股东分红请求权。
头部企业的实践为两者的应用场景提供了清晰参照。华为的虚拟股权(干股)模式,通过
“无需出资、按贡献分红” 的设计,在融资难的年代实现了内部资金募集与人才锁定,印证了干股在 “轻资产绑定” 中的优势。而联想则通过
“干股分红转期权” 的进阶设计,先以 35% 干股分红权解决管理层激励问题,后续再将其转化为认股权,兼顾了历史贡献与未来发展。
从法律风险角度看,未登记干股的核心隐患在于约定不明。某法院审理的案件显示,若协议未明确分红支付时间、未兑现违约责任,干股持有者的维权难度显著增加。而实股因具备工商登记与《公司法》双重保障,当公司盈利不分红时,股东可直接起诉要求行使分红权,胜诉率远高于干股持有者。
“干股是‘利益共享’的契约,实股是‘风险共担’的股权。” 长期服务创业企业的股权律师指出,两者无绝对优劣,关键在于企业发展阶段与绑定需求。初创期企业资金紧张,干股可低成本绑定核心人才;成熟期企业则更倾向实股激励,通过完整股东权利实现深度绑定。
对于个人而言,需把握三大原则:一是未签订书面协议的干股承诺无法律保障,协议需明确分红比例、条件、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二是警惕 “登记陷阱”,干股工商登记虽能强化权利,但需承担相应出资责任;三是实股选择需评估公司估值合理性与盈利前景,避免盲目出资。
随着科创板、创业板股权激励政策放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质为干股衍生形式)已成为主流激励工具,2024 年占比达 49.34%。无论是企业设计激励方案,还是个人面对股权邀约,认清干股与实股的权利边界,读懂分红规则的约定逻辑,才能真正实现人才与企业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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