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修订并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强化党政机关在节约资源、反对铺张浪费方面的责任落实,为全社会树立榜样。
《条例》从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体现了中央对“过紧日子”的高度重视。例如,在经费管理上,《条例》强调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和刚性约束,明确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并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同时,针对国内差旅和因公出国(境),《条例》提出要从严控制人数和天数,杜绝无实质内容的差旅活动和变相旅游行为。这些具体措施不仅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还能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特别关注了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和资源节约问题。对于超标占用或使用的办公用房,《条例》要求必须腾退;而对于新建、改建办公用房,则严格限制规模和标准,避免追求豪华装饰或地标建筑效应。此外,《条例》还倡导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优化资产配置以节约购置成本。这些细节上的把控充分展现了《条例》在制度设计上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此次修订版《条例》的出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它顺应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特别是在全球能源紧张和环保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党政机关带头践行绿色低碳理念显得尤为重要。数据显示,我国公共机构每年能源消费总量约占全国终端能源消费的6%,而通过加强管理可以有效降低这部分能耗。另一方面,《条例》也为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供了有力抓手,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更重要的是,《条例》不仅是对党政机关行为的规范,更是对全社会的一种引领。当看到领导干部主动放弃超标用车、拒绝奢华接待时,普通民众也会受到感染,进而形成崇尚节俭的良好风尚。正如通知所指出的那样,“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只有各级党政机关真正把厉行节约落到实处,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综上所述,《条例》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未来,随着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执行《条例》,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更加廉洁高效、注重民生福祉的政府形象将逐渐深入人心,同时也将带动整个社会向着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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