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晚间,金圆股份(000546)的一则公告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根据公告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与前妻潘颖签署的《离婚协议》中约定,赵辉将持有的公司6613.7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8.505%)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分割至潘颖名下,同时将其持有的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7.67%股权过户至潘颖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这一变动意味着赵辉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和金圆控股股权,也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至此,金圆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由赵璧生、赵辉父子变更为赵璧生一人。按公告日(5月16日)金圆股份4.34元/股的收盘价测算,潘颖所获得的股份对应市值约为2.8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6613.76万股股份仍处于限售状态。潘颖承诺将继续履行赵辉此前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变动的规定。此外,公告还强调,此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也不会对公司经营稳定性、管理层结构以及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回顾赵辉的职业生涯,这位51岁的企业家曾于2014年7月10日至2024年9月20日期间担任金圆股份董事长。2024年,赵辉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为64.24万元。同年9月20日,因个人原因,赵辉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并退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
然而,赵辉的职业生涯并非一帆风顺。2025年1月,金圆股份及赵辉等人收到吉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显示,赵辉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方光泉共同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负有责任,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吉林监管局对其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更早之前,2024年11月30日,金圆股份曾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于2024年11月29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对公司及赵辉立案调查。
尽管经历了上述风波,金圆股份在业务发展上依然保持了一定的增长势头。公司目前主营环保及新能源材料产业。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7.34亿元,同比增长136.79%;归母净利润3971.45万元,同比扭亏为盈。然而,今年一季度的业绩表现略显疲软,公司实现营收17.43亿元,同比增长84.59%,但归母净利润仅为0.16亿元,同比下降29.92%。
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企业实际控制人变更背后复杂的家庭财产分割问题,也再次凸显了资本市场对信息披露透明度的高度关注。对于投资者而言,了解实际控制人变更可能带来的潜在影响尤为重要。而对于金圆股份来说,如何在新的治理结构下继续保持业务增长,将是未来发展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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