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之光”)作为一家专注于高分子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近期回复了北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此次问询涉及公司业绩大幅增长的合理性与持续性、2023年毛利率显著提升的真实性与可持续性,以及子公司赣州能之光的经营能力等关键问题。
从财务数据来看,能之光在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期间实现了显著的业绩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80.48万元、1580.02万元、4318.29万元和2610.63万元,其中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的增长尤为突出。对此,能之光解释称,2023年的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产品销售结构的优化、配方改进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带来的毛利率提升。而2024年的增长则源于老客户需求增加和新客户的持续开发。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公司的毛利率从12.03%跃升至16.85%,成为当年净利润大幅增长的核心驱动因素。能之光表示,这一变化主要由于公司将更多资源投入到高毛利率产品中,使得此类产品的收入占比显著提高。此外,部分客户如临海亚东、杭州本松、合肥杰事杰等的毛利率增长也受到产品结构和类型调整的影响。然而,北交所对这种增长的真实性与可持续性提出了质疑,并要求公司进一步量化分析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
针对下游行业需求下降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影响,能之光强调其直接下游行业包括改性塑料、复合材料和功能复合膜等领域,终端应用覆盖汽车、线缆、电子电器等多个领域。尽管部分客户在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业绩下滑,但从整体行业景气度和终端需求变动来看,尚未出现严重下降的情况。因此,公司认为主要客户需求下降不会对其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子公司赣州能之光的持续经营能力,能之光指出,该子公司自2020年投产以来,产量逐步提升,且以高端产品和新产品为主导,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稳定的生产经营状况。截至最近一期末,赣州能之光净资产为12,805.57万元,净利润为751.65万元,显示其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因短期大额负债到期而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受损的情形。
此外,北交所还关注到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曾多次收到监管警示函的问题。对此,能之光明确表示,已针对报告期内存在的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进行了全面整改,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并确保其有效运行,相关问题已得到充分解决。
综合来看,能之光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技术研发和拓展市场渠道,在近年来实现了显著的业绩增长。然而,如何保持毛利率的稳定性和高毛利率产品的可持续性,仍是公司未来发展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同时,随着资本市场对其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要求的不断提高,能之光还需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以应对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这些举措不仅有助于巩固其市场地位,也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和可靠的投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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