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利息个税问题引关注 税务部门明确现行免税政策
关于定期存款利息个税问题受到关注,税务部门对此明确了现行免税政策,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个人存款利息收入目前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一政策继续执行,公众对于存款利息的税务问题存在一定的误解,个人所获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是免个人所得税的,税务部门也对此进行了明确说明。
近日,“定期存款利息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传言在社交平台及部分财经社群中传播,引发储户广泛关注。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及多家国有大行核实了解到,我国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目前仍在执行,居民定期存款利息无需缴纳个税,相关传言不实。
政策明确:储蓄存款利息暂免个税政策延续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政策未进行调整,目前持续有效。
“无论是普通定期存款还是大额存单,只要属于储蓄存款范畴,其利息所得均享受暂免个税优惠。”工商银行个人金融部客户经理王宇向记者介绍,储户办理定期存款到期支取时,银行会足额支付利息,不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储户实际到手利息与计息公式计算结果一致。
政策沿革:利息税随经济周期动态调整
记者梳理发现,我国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经历了三次重要调整,始终与宏观经济调控需求紧密相关,并非固定税制。
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为刺激居民消费和投资,缓解储蓄率过高问题,我国开征储蓄存款利息个税,税率为20%。以10万元一年期定期存款为例,若当时年利率为1.8%,利息1800元需缴纳360元个税,实际到手1440元。
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受物价上涨影响,为减轻居民税负,税率降至5%。同样10万元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1800元仅需缴纳90元个税,实际到手1710元。
2008年10月9日至今: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为稳定居民储蓄、增强市场信心,我国宣布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个税,该政策延续至今。
市场实例:不同储户场景均适用免税政策
为进一步验证政策执行情况,记者选取不同储户场景进行调研,均确认利息免税政策落地到位。
场景一:普通工薪族小额定期存款
在北京某互联网企业工作的张先生,2024年初将10万元积蓄存入建设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2.75%。“到期利息计算为8250元,银行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无需缴税,到期可全额支取。”张先生出示的存款协议显示,协议中未涉及个税代扣代缴条款。
场景二:大额存单储户免税权益保障
退休市民李女士持有50万元工商银行三年期大额存单,年利率3.05%,到期利息45750元。“之前看到‘大额存款收20%个税’的谣言很担心,特意去银行核实。”李女士告诉记者,银行出具的政策说明明确大额存单属于储蓄存款范畴,适用免税政策,谣言已被官方辟谣。
专家解读:政策稳定性助力市场预期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张文春表示,储蓄存款利息个税政策的调整始终服务于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当前延续免税政策,既符合居民储蓄保值需求,也有利于稳定金融市场预期。
张文春强调,税收政策调整需经过严格法定程序,涉及亿万储户的重大政策必然会通过官方渠道提前公示,建议公众通过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权威平台获取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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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aaao本文地址:https://www.gaaao.com/gaaao/11725.html发布于 2025-11-23 1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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