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这是一个没有赢家的案例:翟欣欣就算认罪认罚,也会被判刑

访客 2025-09-19 16:50:53 51306 抢沙发
这是一个关于翟欣欣的案件,即使她认罪认罚,最终仍将被判刑,这个案例中没有赢家,无论对于翟欣欣还是其他相关方面,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训,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思考,提醒人们在法律和道德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此案也再次强调了法治社会的重要性,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石。

来源:律师@蔡雅奇刑法

#翟欣欣案一审宣判#​这个案件的罪名是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决是有期徒刑12年。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前几年“吴秀波被小三陈昱霖敲诈勒索”案,当事女主角陈昱霖最终被判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还有另一起曾经非常轰动但后来“高开低走”的江苏灌云县女辅警许艳敲诈勒索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罚金500万元;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7年,罚金30万元。上述三个案件具有相似之处:女方很漂亮,“套路”了男方后,索要巨额“分手费”,女方最终都被判敲诈勒索罪。

但是,翟欣欣案又不太一样:她不是小三,她是明媒正娶的妻子,被害人是她的前夫苏享茂。

只是,在手腕和手段上,翟欣欣比陈昱霖和许艳要更加老辣,更加狠毒,被害人也最惨:陈昱霖案的被害人是吴秀波,“下场”是被迫退圈;许艳案的被害人是一众老流氓(多名男性公职人员),都被行政处分。而翟欣欣案的被害人,即翟欣欣的前夫苏享茂,则因不堪忍受屡次被敲诈,最终以自杀方式结束了年仅37岁的生命。

翟欣欣成立敲诈勒索罪,不是因为她在婚前和婚内精心设置的美人计或者陷阱,从而导致苏享茂给她买了无数的奢侈品、包包、大别墅、大房子,而是因为二人在离婚(据报道,二人3月份在某婚恋网站相识,6月6日领证,7月18日离婚)后,翟欣欣依然不依不饶,以“揭发苏享茂公司wephone软件所谓非法运营的黑幕”以及扬言“揭发苏享茂公司涉税内幕”为要挟,进而向前夫苏享茂一而再、再而三地索要巨额精神损害赔偿金。

而这,也是压倒前夫苏享茂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促成他自杀的直接导火索。翟欣欣确实太渣,这一点我从不否认。但她如果早点“悬崖勒马”,在婚前和婚内“套现”巨额财富之后,在离婚之后不再“作妖”,放过前夫苏享茂,她不会成立犯罪。当然,苏享茂大概率也就不会自杀身亡。

只是,翟欣欣对这种“捞快钱”的方式屡试不爽,她曾多次得手,而且还是从不同男人身上“榨取”过数额不菲的财富,以维持自己奢靡的生活,她怎么可能轻易放过一个IT行业的大佬(哪怕是前夫)?

要知道,翟欣欣敲诈苏享茂案发生在2017年。那时,正是互联网泡沫、满世界都是金钱的癫狂时期,也是走下坡的时期。苏享茂之所以自杀,一方面是被前妻翟欣欣不断胁迫敲诈,一方面是因为自己的互联网公司财务陷入危机,经营出现巨大困难。总之,这是一个没有赢家的案例:翟欣欣就算认罪认罚,也会被判刑。

苏享茂,这个从福建农村走出来、北邮毕业的计算机高材生,则在半年之内,从相识、热恋、无脑付出、结婚、离婚、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37岁的生命。

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极少会以刑事手段介入婚内之事。例如,婚内强奸、婚内猥亵、婚内家暴、婚内羞辱、婚内盗窃、婚内诈骗等等,按说都是非常严重、相当恶劣的犯罪行为,但办案机关往往以“这是你们家事,你们两口子的事,我们管啥”为由,不予介入。这种近乎“一刀切”的做法,是否妥当,值得深思。尤其是对于被害一方(基本都是女方)而言,是否公平,更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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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gaaao.com/gaaao/4502.html发布于 2025-09-19 16: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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