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7年女方提分手,法院:判决支付给男方5万补偿
一对未婚同居长达七年的情侣因女方提出分手,最终引发法律纠纷,法院最终判决男方应支付女方一定的补偿费用,共计人民币五万元,这一判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悉,双方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双方在感情和经济方面的投入等因素都被考虑在内,最终确定了补偿金额,这一案例引发了人们对于未婚同居关系的思考和探讨,引发了社会对于情感关系和经济权益保障的关注。
现代快报
2025年09月23日 08:28:04
10人参与1评论
相差6岁、同居7年的女友李某提分手,男子郭某
现代快报
2025年09月23日 08: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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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差6岁、同居7年的女友李某提分手,男子郭某亮不同意,称要么把这些年花的钱给他,要么好好过日子。2025年2月14日这天,李某向男方出具了一张5万元欠条后,搬离了两人租住房。此后,郭某亮多次索要钱款无果,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支付5万元及利息。
近日,该案经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认定李某出具欠条的行为可视为对赠与财产的自愿放弃,同时亦可视为双方在分手前的结算,且李某未提供任何证据证实在出具欠条时受胁迫,最终判决女方支付给男方5万元。
亮不同意,称要么把这些年花的钱给他,要么好好过日子。2025年2月14日这天,李某向男方出具了一张5万元欠条后,搬离了两人租住房。此后,郭某亮多次索要钱款无果,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支付5万元及利息。
近日,该案经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认定李某出具欠条的行为可视为对赠与财产的自愿放弃,同时亦可视为双方在分手前的结算,且李某未提供任何证据证实在出具欠条时受胁迫,最终判决女方支付给男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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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gaaao.com/gaaao/4814.html发布于 2025-09-23 16: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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