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主播跨省帮取毒快递案终审仍判无期,15万粉丝网络主播跨省帮人取带毒行李箱

访客 2024-05-09 20:02:43 26018 抢沙发

一名拥有15万粉丝的网络主播,从四川沐川县飞往西安帮人取快递时,被当地缉毒警察抓获。 民警从收缴的快递箱中查获毒品5罐,合计净重3255.17克。

庭审过程中,主播声称自己事先并不知情,快递中藏有大量毒品,成为案件焦点。

近日,陕西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涉案主播穆松(化名)“明知收到的货物是毒品,并代为收受,其行为已构成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无期徒刑。 判断。

5月9日,穆松的亲属告诉记者,他们对判决不满,打算申请再审。

主播跨省帮取毒快递案终审仍判无期

此前报道,2021年8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涉案主播无期徒刑。

一审判决宣判后,穆松不服,提起上诉。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穆松仍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随后,穆松再次提起上诉。

安佳帮人们跨省捡有毒行李

二审判决显示,穆松系四川乐山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员工,2017年左右到该公司,当时他正在网络平台直播,期间结识了李某。徐某(化名)时不时给他打气。 他们互相交换礼物,一次高达近千元。 随后,两人在微信、QQ上互相添加,成为熟人、朋友。

穆松也知道李旭从事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等非法生意。

据穆松供述,2019年8月5日,穆松在穆川家接到李旭的微信电话。 对方说有朋友把东西落在西安了,让他帮自己取。 有人会从他那里接走它。 把东西从你手里拿走。

李旭将报销路费,工作完成后将奖励2万元。

西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穆松涉案手机数据进行提取恢复后,穆松与“网上”的聊天记录显示,2019年8月5日21时00分左右, “网上”指示穆松从沐川县包车赶赴成都,并于8月6日上午从成都乘坐航班飞往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随后指示穆松前往咸阳飞洁洗衣店询问。他是否打开过手提箱,是否重。

聊天过程中,“网上”转账给穆松的分别是2000元、1000元、500元。

穆松向“上线”报告了路况,并发送了登机牌照片。

穆松证实了上述聊天内容。

判决书显示,穆松受指使前往飞街洗衣店领取装有毒品的快递,在准备离开现场时被警方抓获。 公安机关抓获穆松后,从他收到的行李箱内的快递包裹中发现5罐装在铁罐内的涉嫌毒品,并予以扣押。

经鉴定,5罐物品共含有毒品海洛因3255.17克,含量分别为53.4%-53.9%。

判决书显示,行李箱是由一名叫顾振跃(化名)的男子放置在洗衣房内的。 他和前女友吵架,摔坏了手机。 他想通过举报毒品生产和贩运以及帮助他人携带毒品来获得购买手机的奖励金。 。

2019年8月4日上午,快件抵达西安市曲江新区圆通快递有限公司,警方立即对快递公司周边进行管控。

顾振跃假装是受“上线”指使从重庆前往西安取快件,实际到达西安后却拨打110报警。

8月4日下午,出动民警带着顾振跃前往快递公司调查相关情况,并会见了驻守该公司的民警。

随后,顾振跃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继续按照其“网上”指令将快递包裹转移到多地。 8月5日下午,存放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联合三路飞洁洗衣店。

之后,“网上”让他去咸阳火车站,然后又让他去机场,给他买了回重庆的机票。

被告声称“对快递藏匿毒品一事不知情”,上诉被驳回

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逃犯登记表和李旭轨迹调查证明,李旭于2018年7月20日因涉嫌犯罪被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网上追逃。贩毒。

但据调查,古镇岳和穆松联系的多个社交媒体账号和手机号码均非实名,因此无法推断是否为同一人使用。

判决书显示,穆松及其辩护人提出上诉,理由是穆松不知道自己收到的物品中含有毒品,且穆松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值得注意的是,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穆松“运输毒品”,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穆松犯罪证据不足,将罪名改为“非法持有毒品”。 ”

穆松的代理律师万妙艳在二审中为被告人无罪辩护。 他认为,穆松在帮人捡行李箱之前是否“明知”行李箱内可能藏有毒品,仍是辩方争论的焦点。

法院裁定,经调查,穆松在侦查阶段的所有供述中均表示,他已经意识到“网上”要求他拿走的行李箱是非法的,但他想碰碰运气,因为他想碰碰运气。 如果不是有违法的事情,“上线”也不会答应给他两万元的血汗钱。

法院认为,穆松仅仅“上网”到西安收快递就能获得2万元,这显然是一笔高额且不平等的报酬; 而穆松于2019年8月5日晚接到“上线”指令后,连夜包车从沐川县前往成都,并立即搭乘航班飞往咸阳。 随后他前往洗衣店领取快递,并在旅途中随时向“上线”汇报情况。 这也明显违反了法定物品通常的交接方式,这表明他不负责交付。 明知含有毒品而收受毒品的物品,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但穆松及其辩护人提起上诉,辩称穆松并没有帮李旭拿到高额报酬的东西,而是穆松与李旭之间存在快手账户交易纠纷,他也无可奈何帮李旭付款。归还他所欠的钱。

法院认为,穆松关于其与李旭之间存在快手转账纠纷的抗辩没有相关证据证实。

根据穆松向公安机关的多次有罪供述,结合其高度隐蔽地交出物品并以高额、不合理报酬收受物流运送物品的事实,足以认定穆松具有主观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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